用“捉贼”敲竹杠?这种行为触犯法律 | 观案“临”距离
“买东西漏付钱是犯罪行为。要么赔钱,要么报警,你看着办!”3月19日,由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敲诈勒索案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某涉嫌对20余名购物结账时漏付款的顾客索要高价赔偿,涉案金额高达66万余元。
用监控录像当“把柄”
2023年5月4日晚,小陆(化名)接到黄某某的电话,声称其妻子在超市购物时有偷窃行为。“我已经报警了,如果今天不能协商解决,你老婆就要坐牢了。”
小陆赶到超市后,黄某某向他出示了几段监控视频,都是其妻子在超市自助结账时漏扫东西的画面。黄某某威胁小陆,如不给钱就报警让他妻子坐牢。小陆当时很着急,因为没带够钱,只好签下《自愿赔偿声明书》《一次性赔偿协议》和一张欠条。第二天一大早,小陆就把8.6万元现金交给了黄某某。
所有“罚款”落入个人囊中
制止盗窃行为固然没错,但黄某某的目的却并非维护超市利益,只是为了满足一己之私。
身为杭州临平某超市部门经理,黄某某的主要职责是保障超市资产安全等。根据超市管理规定,一旦发现顾客存在漏付款行为,黄某某应负责及时引导顾客至服务台补付款,确保所有款项按既定流程准确入账。若顾客不配合,再报警处理,以挽回超市的经济损失。超市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额外赔偿或罚款要求,且严禁工作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收取任何款项。
然而,黄某某却利用其查阅监控的权限,发现顾客漏付款后,以超市名义出示相关监控视频,利用“报警”和“法律制裁”等说辞进行威胁,多次迫使顾客支付远超商品实际损失的“赔偿费”“罚款”,甚至在2023年4月5日离职后仍假借超市部门经理的身份实施上述行为。黄某某收到钱款后从未上交超市,而是用于个人消费、归还私人债务等开销。
20余人被“敲竹杠”66万余元
2023年5月27日,经一名被害人报案,黄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经查,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期间,黄某某利用其担任超市资产保护部经理的便利条件,查找在该超市内自助扫码漏付商品的被害人,向20余名被害人强行勒索财物共计66万余元。案发后,黄某某家属代为退赔3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威胁的方式强索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1月17日,临平区检察院对黄某某依法提起公诉。3月19日,该案在临平区法院公开审理。铁证当前,原本拒不认罪的黄某某当庭承认了犯罪事实。
法庭将择日宣判。
检察官提醒
超市、商场等购物场所应强化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以提升员工的法治意识。
相关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触碰法律红线。
在进行自助结算支付时,消费者应诚实守信、如实付款。逃单、漏付属于盗窃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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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沈艺婷
编 辑:俞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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